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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政策
园区内企业通过区博士后工作站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享受的政策
2010-11-06 00:00:00 发布人:admin 阅读次数:3647
(一)海珠区政府给予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5万元的生活补贴(分两年发放);
(二)海珠区科技项目资助费不少于5万元;
(三)广州市政府给予项目启动费4万元;
(四)出站后留在海珠区工作且与区内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博士后人员,市、区政府分别给予各10万的安家费(分3年划拨);
(五)协助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基金支持;
(六)协助申报市、区科技进步奖;
(七)区政府对研究成果突出、表现优秀的博士后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八)协助解决子女入幼儿园和上学问题,享受当地居民的同等待遇,协助推荐配偶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