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入园企业管理制度
- 合同的签订
1、入驻企业在对所租用的房间房号、面积、所承担的费用等确认无误后双方签订《琶洲园区场地租赁协议》,此外还须签订《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连同法人代表身份证、委托书等作为企业入驻园区在房屋管理局的合同备案,企业须凭藉《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去办理或变更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手续。
2、入驻企业在签订租赁协议时须要与科技园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以及《入园企业(机构)防火安全责任书》,以便落实企业在租赁期间相关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并对员工做好安全培训和驾驶员安全教育,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
3、部分入驻企业因自身原因需要新成立一间公司方便企业自身运作,但新成立公司并不需要实际办公场地,该情况在得到公司领导批准后亦需要与新公司签订《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并另行签订一份补充协议说明情况。
4、所有与企业签订的合同分别在业务部和总经办归档,如原件只有一份则业务部留复印件,原件留给总经办归档。
- 入驻企业房屋装修管理制度
1、入驻企业在进场装修前须到物业管理处领取《装修管理规定》和《科技园产业室内装修装修申请表》,按照《装修管理规定》上的要求递交申请表、装修图纸及交纳装修保证金到物业管理处,递交的申请表和装修图纸经物业管理处审批后方可进场装修。
2、入驻企业在装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装修管理规定》和经过审批的申请表和装修图纸来装修,如有未按照《装修管理规定》要求进行装修的将按照《装修管理规定》和《琶洲园区租赁协议》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企业装修完毕后须通知科技园公司园区部,园区部与物业管理处一起到企业处验收,验收通过后物业管理处退还企业装修保证金。
- 入驻企业须每月提交经济月报表
入驻园区企业必须按照合同要求按时到科技园网站填报每月经济月报表并提交纸质材料,以便园区进行数据统计(详细制度内容请查阅《统计管理制度》)。
- 入驻企业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将所有企业资料进行归档,所有入驻企业(包括毕业企业)资料按入驻时间编号,并分别归入孵化企业档案及毕业企业档案里。企业档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入园资料、入驻审批表、企业合同。
2、所有入驻企业(包括毕业企业)必须建立数字化企业成长档案,数字企业成长档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编号、企业入驻时间、企业基本情况(法人代表情况、注册资金、主营项目、主营项目情况、入驻时公司人员情况)、企业主要人员联系方式、入驻后企业每年经营情况(每年产值、税收等)、企业资质情况、企业获各类认定情况、企业获科技园扶持情况。
3、企业档案归档及借用须做好签收工作。
- 企业租金管理费计收流程
1、每年建立一份《园区入驻企业租金管理费计费表》每月25日前将次月租金管理费及水电费(每月的二十五日为水电抄表日,抄表工作由物业管理处负责。园区部按抄表数字计收企业收费表,并与物业管理部一同核对。)计算好做成月份计费工作表交给园区财务部,同时物业管理部亦根据该表将缴费通知于每月28日前发给入驻企业,企业根据缴费通知在次月5号(遇节假日顺延)前到中心财务部缴费。同时园区部根据收费情况向园区企业发放收费发票。
2、园区财务部在收费期结束汇总未交费企业情况,把名单交由园区部催收,迟缴费企业如没有正当理由通过口头或书面通知园区部的,一律按合同要求计收滞纳金,名单上企业经综合业务部经理签名免收滞纳金。多次迟缴费企业须引起注意,避免出现欠租现象。对不交费用的企业密切注意其动态,并通知物业管理处其物品不予放行。每月收费其结束后园区部须做好统计、资料汇总工作。